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现就永兴支行营业用房外墙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永兴支行营业用房外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A18H450A24095000/01)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永兴支行营业用房外墙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永兴县大桥路276号。
3.建设规模:永兴支行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3277㎡,涉及门窗面积1102.73㎡。
4.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不超过60日历日。
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主材和相关附属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通过农行内部及有权相关检验部门验收。
6.保修要求: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招标范围:郴州分行永兴县支行营业用房外墙的维修改造,以批准的正式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主要为郴州分行永兴县支行营业用房二至十二层外墙玻璃幕墙及玻璃窗户等,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和玻璃窗户的拆除和安装工程、垃圾清运等使甲方工程服务需求得到满足的相关事项。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中级及以上 职称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
6.1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 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5 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7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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