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后招2024013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572.8541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2.8541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服务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年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到期后,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3)服务地点:清华大学校园东门内。
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3690平方米。其中A区地上4层,B、C区地上5层,地下1层,是集教学、科研、实验、展览、会议于一体的综合型楼宇,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外立面为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
项目性质: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包括整体建筑、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主要包含配电室、供电系统、空调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电梯、楼宇自控系统、综合维修等),秩序维护工作(主要包含安防监控、消防中控、前台、教学楼内及楼外周边区域巡逻等),公区保洁(主要包含教学楼内外公共区域、公共教室、门前三包区等),配合教学服务工作(核对课表、按时开关门、电教设备维护、调试、教具维护维修等),配合展览服务工作(开关门、巡视、24小时监控布防、协助负责老师展览各项协调工作、展陈物资的管理及维护等),消杀管理,电教服务,日常接待服务(重大参观配合疏导、司梯、值守等),配合校园活动、会议服务(卫生打扫、消毒、设备调试等)、收发服务(信件收发、配送到办公室),垃圾分类工作,装修施工管理(主要包含装修手续办理、施工资质和人员证件审查、方案审查、图纸审查、巡查管理等),配合商铺管理、后勤服务,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及招标人提出的特约服务等内容。
服务人数:不少于75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年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到期后,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标的:物业管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实验室管理处第三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3.请各供应商代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到场必须佩戴口罩,听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引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2799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
联系方式:贾莹,010-68798116/8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莹
电 话: 010-68798116/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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