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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前科技园项目设计招标

· 2024-02-0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前科技园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4】第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前科技园项目设计招标

2.招标人:赣州中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川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开区金岭大道北侧、栖凤山路东侧。

5.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93.34亩(62224.6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5亿元,本项目设计费约660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前科技园项目的方案调研报告、规划与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暖通、消防、抗震支架深化设计、钢结构雨棚、玻璃幕墙、基坑支护、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包含检测、咨询与评审)、气体灭火系统深化、室内、外装修设计(包含二次装修方案、效果及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网、人防工程设计、铝合金门窗深化图纸(出具报告书、计算书)、交通(标识、标线)及消防(标识、标线)和楼栋标识标牌深化、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亮化工程、园林景观市政配套(含重点部位的效果图)等为实现项目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工作。方案调研报告应包含方案造价概算书、行业分析报告、项目厂房产业招商定位报告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项目中包含的人防工程设计应按照国家与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设计招标确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设计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投标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办证时间为准);

4)本项目要求拟派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8)《投标资格送审表》。

注:上述拟派人员中为已退休但未超过65周岁(含),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须在65周岁及以下(19590101日以后出生),否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40201-20240226日。

2.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60930分。

2.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3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招标人:赣州中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涛

办公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66

人:邹联增 联系电话:0797-83636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川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长江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西段建材大市场三街59

人:陈燕联系电话:19579974307

监督单位:赣州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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