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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区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2022-06-16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关于院区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三、 采购项目编号: HQ-2022-011

四、 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院区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22-011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院区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

1

4万元

1、1、院区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包含院区内住院楼、门诊楼、急诊楼、4、5、7号楼等建筑物的外墙清洗,要求对建筑物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进行清洗,确保将外墙污渍、污垢等污染物清洗干净。

2、2、住院楼共22层,门诊楼6层,急诊7层,4号楼3层、5号楼2层、7号楼5层外墙面积约3.5万㎡,(以实际面积为准)。

3、3、工期:3天。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项目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外立面清洁养护相应能力,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必须按照提供给采购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清洗人员必须持高空作业证上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本项目所有安全责任包括双方及第三方人身安全和财产物品安全,具由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对因本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有任何责任。
(4)供应商应配置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清洗质量。
(5)供应商因制定防护措施避免楼底绿化遭到破坏和确保行人安全。
(6)施工期间,采购人可随时随地对供应室的安全设施、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供应室在施工中没有按照施工方案施工,采购人有权暂停施工。
(7)供应室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标准、规范要求,并且合格。
(8)清洗要求:用清洗水管的清水对幕墙表面进行冲洗,将幕墙表面灰尘、污渍污垢洗掉;将板刷浸入桶内的清洗剂溶液里浸泡;用浸有清洁剂溶液的板刷擦洗幕墙表面的污垢;用清洗水管中的清水洗,使幕墙表面无污垢和清洗剂溶液的残留物留存;用清水对整个幕墙进行仔细的冲洗;用胶刮均匀地将残留在玻璃上的清水刮净。
(9)验收标准:幕墙清洗后,幕墙清洁明亮,无灰尘、污垢、污渍、水迹、手印等其它印迹;现场及周围环境、部位无因施工产生的污染、垃圾、水污等污垢,玻璃、墙面等无损坏现象;幕墙并接处的密封胶缝表面应无污垢。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4)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清洗方案、人员配置 、安全保护措施、清洗工具、设备等);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2019年5月1日至今);
(6)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7)投标报价(报总价和单价);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八.议价时间:待定
九.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10分

2019年5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

10分

公司所提供的对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清洗方案、人员配置、安全保护措施、清洗工具、设备)。

30分

采购需要响应情况: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存在未响应或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服务响应承诺,应急响应承诺(如对清洗质量方面的承诺等)。

10分

价格部分

报价

30分

100分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王海璐 高老师
联系电话:19857188516 1898948900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2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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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吴浩然

联系电话: 13989895079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周主任

联系电话: 85267187

传真: /

地址: 潮王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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