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招标文件公示[] | 内容 | 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海市佩弦湖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件号:临发改社会【2022】384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临海市佩弦湖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临西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主要工作内容为服务中心及朱自清纪念馆新建幕墙工程并含深化设计。幕墙面积约1万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由铝板幕墙、采光顶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采光顶碲化镉光伏玻璃系统组成,朱自清纪念馆由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智能化调光玻璃及系统组成。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范围内的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朱自清纪念馆幕墙工程纳入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朱自清纪念馆总承包管理,服务中心幕墙工程纳入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桥梁、服务中心、驳岸工程总承包管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9737774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120天(日历天) 二、招标文件公示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公开 、 公平 、 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公示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 年 05月 17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京商大厦9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6-85318816 代理机构邮箱:zjzy_lh2018@163.com | | 附件 | 文件名 | 大小 | 上传时间 | 下载 | 041ZY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招标文件.doc | 573.42 KB | 2024/5/13 18:49:03 | 下载 | | 网上异议投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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