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办公楼10-11楼物业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5]036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092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2.305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6118 |
报价幅度(万元): | 0.0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10时00分 | ||
成交人: | 惠州市百时达化工有限公司 | 成交价(万元): | 2.3059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办公楼10-11楼,租赁面积2105.9平方米,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任何权属证件,本次租赁标的目前现状为闲置。外墙为玻璃幕墙及涂料,内部为毛坯。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4.6118万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三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金。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若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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