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比选人,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与本项目择优比选。具体如下:
1.比选条件
1.1项目业主: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2.2项目概况:发展大厦坐落于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幕墙由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组成,幕墙总面积约24900㎡。为了解发展大厦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状况,拟对其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对幕墙隐患和缺陷进行全面检查并统计工程量。根据幕墙隐患和缺陷检查情况,进行幕墙维修改造设计并根据设计成果完成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2.3比选范围:
1.幕墙安全性检测鉴定机构;
2.幕墙维修改造设计机构(含幕墙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提交成果:
1.发展大厦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含幕墙安全隐患整改建议)及幕墙安全隐患整改问题清单;
2.发展大厦既有建筑幕墙维修改造设计施工图,发展大厦既有建筑幕墙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
2.5服务期:
1.幕墙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及幕墙安全隐患整改问题清单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历天内;
2.幕墙维修改造设计施工图为获取安全性检测鉴定成果后25日历天内,幕墙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为获取设计成果后10日历天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各项规定、规范要求,满足检测鉴定、建筑设计、造价咨询的质量要求,适合本项目的实际及业主方需求。
2.7标包划分:1个包件。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1.建筑幕墙安全性检测鉴定机构:(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建筑幕墙检测类),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取得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
2.建筑幕墙设计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网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4日17时00分。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比选申请人报名请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扫描发送至邮箱460700541@qq.com。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人报名资料后以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将报名资料与响应文件一起送至比选人处。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2022年9月26日17时0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2316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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