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04-04-01-544013 | ||
投资项目名称 | 粤港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1号,东临挹翠路,西临东园路,北临湛塘路,南临广舞台二马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对东园横路1号东楼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466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 3586平方米,高度约88.3米,层数为地上19层,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外立面改造、天面装饰改造、室内装修、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等安装工程以及供配电工程、电扶梯更换、室外工程改造及其他工程等,改造后作粤港澳职工之家使用。项目通过对东楼进行修缮改造,打造一个集教育培训、技能提升、互助保障、心理咨询、文化宣讲和娱乐健身等多功能的粤港澳大湾区职工服务阵地。(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BIM服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设计、BIM服务任务书等附件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总实施期预计为12 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建设期(含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为 10 个月(以项目实际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807.8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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