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街道景元东路以北、东太和路以东地块建设项目(幕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门街道景元东路以北、东太和路以东地块建设项目 已 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212-331002-04-01-8610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台州市椒江尚荣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台州市椒江尚荣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门街道景元东路以北、东太和路以东地块建设项目(幕墙)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97572.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4660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163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2696平方米 ,建设地点: 海门街道景元东路以北、东太和路以东地块 。
2.2招标范围: 本次为幕墙专业工程的施工招标,纳入总承包管理。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铝板幕墙、玻璃幕墙、铝板雨棚、玻璃雨棚等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祥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895988元 。
2.3施工总工期: 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幕墙工程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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