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营房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方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营房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HBIZJ-G1002
三、项目概况:某营房内地面、墙面及吊顶拆除、铺设地面砖、墙面重刷涂料、更换铝扣板吊顶,更换门窗,新增抗倍特板隔断、轻质复合隔断,更换玻璃幕墙,新增屋面卷材防水及保温层,新建简易供水泵房,新增路灯,新做外墙保温并涂刷真石漆,新增配电箱、吸顶灯、应急照明、开关、插座、配管配线、蹲便器、淋浴器、浴室柜、供水设备、给水管、阀门、地暖、空气源热泵及散热器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地点位青岛市;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采用固定标价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固定为固定标价价格475410.68元,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通过性评审均通过的投标单位进入中标程序,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成立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企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及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公司资金往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无三资及外商投资背景。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有上述情况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资质、业绩、财务要求
1.单位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非联合体)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一项,业绩证明材料由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相同的提供一份即可。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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