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200G24091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2021】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绥化市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第一中学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门卫室2座,总建筑面积 64.44 平方米,维修改造南教学楼总建筑面积8430.40 平方米;购置立面照明设备890台(套)及相关配套设施;在校园内铺装沥青混凝土道路5632.82平方米、人行道板 7208.76 平方米、车行道板 1147.72 平方米、安砌侧缘石 6935.65 平方米、以及砌筑排水设施297个;栽植云衫、乔木、灌木759株,绿化13249平方米;设置雕塑台、旗台基础以上部分、路灯、教学楼入口景观、水景、景墙、廊架、树池等景观89处(套)及配套设施;新建大门3樘及围墙26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施工期:2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8月10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铺装工程;监控工程;消防道路;室外台阶;广场绿化工程(含路面破除、清运残土、换填种植土等一切必要及辅助工作)、景观给排水、雨排工程、景观配套电气系统;综合楼及教学楼照明系统工程;南教学楼给排水及采暖改造;南教学楼给排水外网;南教学楼消防电及照明配电改造及楼体亮化工程;南教学楼外墙保温、屋面、门窗、玻璃幕墙改造;南教学楼雨棚更换;南教学楼室内卫生间、内门、涂料、照明等图纸中涉及改造内容的项目;门卫房建筑、结构、配套水暖电、装饰等图纸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招标控制价:25180544.24元(各分项单价详见投标人须知10.2款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承诺书)。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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