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办公楼阳光顶玻璃幕墙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编号:JTZB-202403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办公楼阳光顶玻璃幕墙维修工程已由吉林省局(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办公楼阳光顶玻璃幕墙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JTZB-20240317
3.招标范围:办公楼阳光顶屋面约7.5平方米破损幕墙玻璃拆除更换,办公楼15层、16层、21层立面约6.7平方米破损幕墙玻璃拆除更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40日历天;
5.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6840号;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投标人近年(2021年01月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玻璃幕墙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的发票;
4.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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