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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ZFA02400438 | 【工程编号:FZZFA02400438】 未来星科低碳产业园项目二期(1#厂房等9项)-幕墙及外窗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未来星科低碳产业园项目二期(1#厂房等9项)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京昌经信局备〔2023〕3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未来星科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北邻科韵街,南邻天宣街,西邻科源路,东邻七星路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未来星科低碳产业园项目二期(1#厂房等9项)-幕墙及外窗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未来星科低碳产业园项目二期(1#厂房等9项)-幕墙及外窗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幕墙总面积约116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041.4 (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北邻科韵街,南邻天宣街,西邻科源路,东邻七星路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334 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未来星科低碳产业园项目二期(1#厂房等9项)-幕墙及外窗工程中的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外窗、玻璃护栏、铝合金格栅、入口地弹门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 最大单体幕墙面积3750平方米,最大单体幕墙高度23.85米。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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