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03-04-01-7790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内河涌景观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郊区鹤洞公社涌口电排站修缮及活化利用、电排站西侧碧道驿站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郊区鹤洞公社涌口电排站修缮及活化利用、电排站西侧碧道驿站建设工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以东大涌口冲南岸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企业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范围包括电排站修缮活化及新建驿站两部分。其中:①电排站为广州市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现有建筑结构形式为二层的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216平米,建筑高度约8.2米,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②新建驿站为二层单体钢框架建筑,外立面以玻璃幕墙为主,建筑面积约200平米,建筑高度约8.8米,基础形式设计为微型钢管桩。 | ||||||
招标内容 | 本答疑纪要主要是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中各投标单位答疑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及招标文件澄清。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投标人问题 1、工程量清单有单列专业工程暂估60万,但招标文件P11暂估价为0元不一致,请复核。 答:暂估价为600000.00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2024年8月5日版。 2、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3523.86元与工程量清单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备注合计金额:169209.23元不一致,公布函中是否漏了脚手架费用未计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9209.23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2024年8月5日版。 3、投标清单的安装部分设有三个评标主要材料导致无法导出cos文件导致无法上传,能否删除此三个评标主要材料。 答:可以删除。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条款号: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22项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备注:1、本项目答疑纪要重新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2024年8月5日版),请投标人自行在本答疑纪要附件处下载。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 ||||||
工期(交货期) | 123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5023442.5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资质::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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