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兆麟支行辖属巴彦支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兆麟支行辖属巴彦支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HTCL-ZB-24117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工程内容:一层营业厅按5.0标准整体改造,含一层营业厅外墙立面改造;二层至六层部分装修改造,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综合布线、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同时办公楼三至六层外墙玻璃幕墙更换。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建筑面积:装饰改造面积2,426.19平方米
施工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东直路336号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书。
质量标准:合格。
最高限价:2,365,104.67元
(二)采购流程:公开招标,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为我行服务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公司不得参与我行项目。
3.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3.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
文章推荐: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工区第十四批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济南市历下区刘智远城中村改造村民生活保障房北地块(银丰综合办公)建设项目石材幕墙、玻璃幕墙、外门窗、栏杆、百叶(格栅)、钢结构雨篷等设计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