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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地块

· 2024-06-0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须知

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与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块的项目监管人为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和瑞安市经信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路以东,镇府路以北,地块编号02-06、02-12、02-14、02-24、02-28、02-30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中纬测绘有限公司20242月出具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地块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面积:出让面积133963.77平方米(折合200.94亩)。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六)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

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4〕42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一)容积率:6个地块总容积率:≥4.0,≤5.0;单个地块容积率:≥2.0。

(二)建筑密度:≤55%。

(三)绿地率:≥8%,≤20%,地块间的绿地率可适当统筹设计,但单个地块绿地率应≥5%。

(四)建筑控制高度:≤80m

(五)建筑风格应采用“线条流畅、简洁大气”的现代风格,立面设计应充分体现现代科技感,且与原科创园一、二期相融合,形成整体协调的科创园园区形象。建筑立面色彩以冷灰色系为主,并加强沿街立面设计,沿街裙房或底层建筑材料应以石材、铝板为主;沿东新路、镇府路两侧为城市重要界面,应更加注重城市天际线打造,该两条道路沿街建筑立面应以石材、铝板、玻璃幕墙为主。另外,应按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规划管理办法》(温资规发〔2023〕18号)文件要求,加强建筑“第五立面”的设计,做好屋顶形态与屋面设备设计布局等。下一步建筑方案审查时,应先提供不少于两个立面方案进行外立面审查,并由规委会审议通过后,再进入下一步深化阶段。

(六)同时,以上6个地块的交通组织应统筹考虑设计,尽量减少地块出入口及地下室坡道数量,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应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4〕42号)要求。

五、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地块起始地价9922.91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

*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成交确认书》的公证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二)报价方式

挂牌方式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竞买人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无有效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出价最高者,指价格最高者。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地块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竞得入选人通知书,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可以在地块成交页面下方点击“查看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进行查看,也可以在“我的文档”中的“竞得入选人通知”栏目里查看

六、土地开发利用要求

(一)在出让期限内,经依法批准总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总建筑面积的,应按规定补缴出让价款(国家、省、市政府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开工及竣工时间:土地自交地之日起3个月开工、自交地之日起39个月内竣工、自交地之日起75个月内完成达产验收本项目按“1宗地出让,出1个条件书,1个产业管理合同,分3期(每期需用地面积2万㎡(30亩)以上)”建设;项目可分期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期出规划核实意见书,分期“竣工备案”,分期办产权证,最后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第一期建设地块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之日为准。

竣工时间以本项目最后一期建设地块规划核实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之日为准。

达产验收时间以联合验收纪要时间为准。(本项目《工业用地项目产业投资合同》的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和容积率需在工程竣工前达到约定标准,其余达产验收指标需在项目竣工后及约定的达产验收时间之前的任一连续12个月全部达到约定标准,若每次达产验收考核,亩均税收达到约定标准的30%但低于约定标准的,竞得人应按照亩税差额乘以宗地亩数向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

交地时间为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到期日后2个月内。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应根据《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向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开工或竣工的书面申请,经核实并报市政府批准确认后,开工、竣工及有关经济指标履约时间方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三)其它要求

1.竞得人应根据瑞政发[2017]79号文件的要求与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市经信局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及《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用地的产业要求、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投产初始运行时间、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产值税收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该项目竞得人自持经营面积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余部分可分割销售。本项目可分割销售生产性用房物业的销售均价不高于4500元/㎡。

3.该项目自持物业可办理多个权证,单个权证原则上按幢或层进行登记。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达产验收期间以及自项目达产验收当年度起10年内,自持物业均不可对外销售、转让。可销售物业可分割出租、出售,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为满足定制厂房的设计余量,生产性用房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产权按户(套)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向入园企业销售。入园企业同时购买生产性及非生产性用房的须并宗登记,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

自持物业的租赁合同一次签约不超过(含)10年。若项目竞得人自持物业的租赁合同一次签约超过10年或在自持期内销售自持物业,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有权按照《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及《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4.本项目入园企业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都须经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书面同意。转让、抵押条款《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及《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5.地块禁止用于从事原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实施的《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明令规定的禁止性限制性用地项目。

6.该项目竞得人须向瑞安滨海新区范围内引入1000万美元(含)以上或等额货币。竞得人或其指定公司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向瑞安滨海新区范围内引进外资500万美元(含)以上或等额货币,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再向瑞安滨海新区范围内新引进外资500万美元(含)以上或等额货币(各年度单独统计)。外资到位金额以项目竞得人提供的相关到资资料经商务部纳统后的数据为准。

七、代建及配建要求:本项目地块周边的瑞安滨海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汀后路(东新路至凤锦路段)工程、华光路二期(文华路至镇府路段)工程;瑞安市东新科技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科创纵一路(文华路至汀后路段)道路工程、沿后里河附属配套工程、沿后里河附属配套二期工程等5个由竞得人代建的道路及绿化项目建设。建安工程费用约12279.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统一下浮率为16%,暂定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用签约价为10314.528万元。

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东新科创园三期)地块周边道路及绿化项目代建合同》具体要求、代建合同内容和代建部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合同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代建合同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东新科创园三期)地块周边道路及绿化项目代建合同》。

02-30 地块简设置5G移动通信基站一处,建筑面积≥20㎡,用电负荷≥20KW,具体位置根据实施情况在建筑方案中进行布局,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相关单位。另外,下一步方案设计时应按照电力相关规范及供电局要求合理布置开闭所,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相关单位。

八、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瑞安市注册成立竞得人全资的项目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6个月内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纳税,并作为项目业主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和进行项目报批,履行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达产验收通过前,受让人不得变更自身及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项目达产验收当年度起10年内,且在受让人完成协议内对应考核指标或受让人虽未完成考核指标但已支付对应违约金前,受让人不得将所持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减持到51%以下。

地块产业条件为:该地块产业要求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C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C348通用零部件制造),C36汽车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仪器仪表制造业等产业。项目投资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均销售产值不低于85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5万元,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5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4000万元/吨,项目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不低于3.72%。

参加挂牌竞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在竞买方式选择页面上选择联合竞买,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第一个填写信息的竞买人系统默认为主申请人,由主申请人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 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独立法人公司。 (三)竞买人如为自然人或瑞安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瑞安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挂牌出让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项目监管人与竞得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和《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东新科创园三期)地块周边道路及绿化项目代建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或其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

(二)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462416时至20247216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主页;

2.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云上选地页面,通过资源编号、资源名称、土地位置、行政区等关键词快速查找地块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地块信息、地块现状、规划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须在20247216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922.91万元交纳到指定账户。

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 10 日。具体为202462416时至2024741610分

挂牌期间接受竞买人网上报价。

2024741620分若有至少一名竞买人申请要求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将进行限时竞价。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二)竞买人在成为竞得入选人之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入网上交易系统我的交易页面,点击上传审核材料按钮,上传以下资料: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法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法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3.单位资格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法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6.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参加土地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申请各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须分别在《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还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出资比例由竞买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设定),并明确竞买文件签署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须加盖联合竞投人各方单位公章)。

7.如参加竞得资格审核的执行人非法定代表人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

8.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9.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材料应提供简体中文版,涉外或涉港澳台的,还应翻译成简体中文并经依法公证、确认。

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通过后,竞得入选人和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后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签章。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书》签署签章成功后,竞得入选人还需办理《成交确认书》线上公证,凭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地价款缴纳方式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一)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直接转为土地出让金价款。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竞得人应提前主动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领取费源信息采集表,届时不再通知。

(二)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瑞安市经信局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及《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就本地块的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其他相关开发利用标准和要求进行约定,并约定包含“固定资产总投资”“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指标的违约处置措施。凭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和《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东新科创园三期)地块周边道路及绿化项目代建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一)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中心或出让人咨询。挂牌工作人员对挂牌出让标的,无论采取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出让标的任何担保。

(三)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地块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其他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五)竞价结果无效及违约认定。

1.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的;

4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东新科创园三期)地块周边道路及绿化项目代建合同》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除地块竞得入选人外,其余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应自行至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结算窗口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逾期办理退款手续造成的损失由竞买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七)竞得人应承担的有关义务:

本次挂牌地块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缴纳的3%契税,由竞得人负担。

(九)出让人对本《须知》的条款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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