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113-04-01-4853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各楼宇玻璃幕墙修缮加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各楼宇玻璃幕墙修缮加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各楼宇玻璃幕墙修缮加固工程工程项目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 | ||
资金来源 | 广州市财政专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广州市财政专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含主楼、东副楼、西副楼、会议中心)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外立面为隐框玻璃铝板幕墙和石材幕墙,幕墙整体面积共计约39128㎡。本工程包括两项内容:第一、对办公中心玻璃幕墙进行加固处理,具体为将现有隐框结构改为全明框结构,同时对增设隐框玻璃托块、对横竖梁交接处增设铝型材加固件、对原有隐框玻璃密封胶进行更换、对所有隐框窗更换(包含型材、玻璃、窗五金件、胶条等其他配件);第二、对办公中心石材幕墙、金属幕墙进行换胶维修。(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含主楼、东副楼、西副楼、会议中心)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外立面为隐框玻璃铝板幕墙和石材幕墙,幕墙整体面积共计约39128㎡。本工程包括两项内容:第一、对办公中心玻璃幕墙进行加固处理,具体为将现有隐框结构改为全明框结构,同时对增设隐框玻璃托块、对横竖梁交接处增设铝型材加固件、对原有隐框玻璃密封胶进行更换、对所有隐框窗更换(包含型材、玻璃、窗五金件、胶条等其他配件);第二、对办公中心石材幕墙、金属幕墙进行换胶维修。(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8409634.3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s://www.gzggzy.cn/html/jyywjsgc/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3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21 08:45: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21 08:45: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21 08:45:00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二楼第15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杜颖 | 联系电话 | 020-8463677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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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博意 | 联系电话 | 1802411421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发布责任人 | 刘博意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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