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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西江河项目玻璃幕墙及门窗用材料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 2024-04-17

本公司拟采购以下产品,诚邀各单位于202441709时00分至202441918时00分期间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并按相关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予以报价。

一、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PPP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苟宗成

联系电话: 13981886458

电子信箱: 993840924@qq.com

项目通讯地址: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西江河项目经理部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西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PPP项目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污水处理厂二厂综合楼用玻璃幕墙及门窗用材料1。本次采购要求相应材料满足我方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本次采购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共划分1 个包件。供货单位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材料使用地点: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西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PPP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设备的名称、数量、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玻璃幕墙及门窗用材料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1

备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交货时间为20244月至项目工程结束,交货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天平村中铁隆成都西江河项目部

3.具体规格型号以采购文件为准。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四、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采购材料的执行标准为:按采购物资的国家标准和采购方的设计图纸中规定的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税率为13%。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物资生产制造商,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

2.供应商为物资经销商的,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未连续出现亏损。

4.业绩要求:

业绩无限制要求。

5.供应商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1月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1月报价截止日)竞谈或询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6.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结算与付款方式

计量与方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结算与支付货款。供货过程中无预付款,采用一票制结算;具体资金支付情况根据买方的资金支付情况合理安排;供货总金额最后余款的5%在合同材料全部供应完之日起,并在质保期满后的12个月内无息支付给卖方。若买方工程计量款未及时到帐,在款项支付时买、卖双方协商适当延期支付,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如因业主方延迟付款导致买方未付款的,卖方表示理解,不得向买方(或买方承包人)要求支付进度款及承担违约责任。

七、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709225215A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9号中铁隆大厦8层

电话:028-8652052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

账号:51001860836051510577

响应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从20244170900分到202441918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4191800分前,前往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

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购买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

4.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响应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422900 。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

  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PDF版的电子文件1份。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天平村中铁隆成都西江河项目部

收件人:苟宗成

联系方式 13981886458

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全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玻璃幕墙及门窗用材料询价采购

包件号:1

20244220900前不得开启

2.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3. 采购人定于20244220900分,组织进行现场或视频谈判(若为视频谈判时,采购人提前15分钟邀请供应商参加企业微信会议),请准时参加,未参加现场或视频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谈判地点: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西江河项目经理部。

4.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九、询价文件费及报价保证金

次询价采购需支付询价文件费200.00 元和报价保证金0.00 元。

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标书费及报价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支行

账号:4402244019100075275

转账备注:ZTL-CDXJH-XJ-WZHT-093询价文件费或报价保证金

不予退还的情况:

(一)对成交通知不予确认的;

(二)不响应采购订单的;

(三)不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的;

(四)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十、本次询价采购按通过评审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该包件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原则进行。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材料设有采购总价最高限价,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422172.32元(税率13%)。

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重大偏差作废处理。

(二)履约担保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三)若报价人报价一致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注册资本金较大的报价人。

二、询价问价发布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zb.sdhsg.com/)发布。

采购人: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江河流域水环境

合整治项目二期PPP项目经理部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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