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
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1500001304j22107x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维修改造事宜的复函》(内管字 [2020]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维修改造,改造面积约为5449.66㎡,包括主楼及附楼建筑装饰拆除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室外零星改造工程,玻璃幕墙拆除、安装,钢雨棚安装,外立面改造工程,安装拆除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网管线及土方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西落凤街106号
2.4计划投资额:1829.9423万元。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1 一标段:
标段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编号: F1500001304j22107x01001
2.5.2 二标段:
标段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点(原芳园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监理
招标范围:详见监理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 F1500001304j22107x01002
2.6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总工期91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8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中未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3.1.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资质要求:
3.2.1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且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2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人员要求:
3.3.1一标段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3.3.2二标段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7 月 12 日至 2022年8月3日 。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4 日 上午 9:时3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步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 61号
联系人:张婧
电话: 0471-462830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 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张晓宇 高星冰 贺香
电话: 0471-5223622
电子邮件:
2022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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