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大楼建设一期项目外立面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技术创新大楼建设一期项目外立面改造工程(第二次) (以下简称 项目)
招标编号: 0724-2420Z1760437
日 期: 2024年1月31日
1、招标条件
技术创新大楼建设一期项目外立面改造工程(第二次) 由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招标人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号自编1号楼、3号楼。
建设规模: 对佛塑科技总部园区自编 1号楼、3号楼外立面进行改造,外立面面积约115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 对 佛塑科技总部园区自编 1 号楼、 3 号楼 外立面进行改造,包括外墙翻新喷漆、铝合金窗更换、玻璃幕墙、铝格栅、相关外墙砌体改造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835 (万元)。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2)财务状况: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3)业绩要求: 202 0 年 12 月 1日 至 2023年1 1 月 3 0 日,具有 1 项合同金额 ≥ 600万元的幕墙工程 业绩 , 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
( 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逆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如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即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 资格评审 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 资格评审 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 资格评审 时应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 资格评审 。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 6)专职安全员要求:
1) 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或者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即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 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2 4 年 2 月 1 日 00时00分至202 4 年 2 月 8 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 2024年2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8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s://www.google.cn/chrome/index.html))。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办理CA证书须知: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办理单位先按照国e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3.2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3.3国e平台兼容U盘实体CA(上海CA)和手机扫码软CA(CFCA)两种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3.4投标人须充分考虑CA证书的申请资料递交、资料核查审批及获取实物等环节所需时间,以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CA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及上传操作。
办理 CA证书手续(以下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3.4.1选择U盘实体CA(上海CA):
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国 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国e平台,在(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功能处点击下载《投标人CA证书申请资料》,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办理资料,需要提交》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所有资料(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上传至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我司。
<4> CA证书办理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预留至少72小时用于CA证书办理)
<5> CA证书领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楼。
<6> CA证书领取方式:投标人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3.4.2选择手机扫码软CA(CFCA):
<1>办理单位经办人需下载并安装中招互连手机APP,苹果手机直接在应用市场搜索,安卓版在腾讯应用宝搜索。
<2>按APP提示实名认证个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申请单位ca证书→申请印章授权,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国e平台后在操作手册功能处点击下载《手机扫码CA证书申请、使用手册及软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 3)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 4)为了方便客户使用国e平台,我们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专人为您答疑解惑,可以致电客服中心020-37860671(叶小姐)、020-37860669(叶小姐)、020-37870665(李先生)、020-37861081(史先生)、020-37861083(李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 4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注: 9 时 00 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5 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3开标开始时间:202 4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5.4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5 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5.5逾期送达的 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 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等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e平台(www.ebidding.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国e平台(www.ebidding.com)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号19楼
联系人:林工、何工
联系电话: 020-37861059、37860558
传 真 : 020-87616260
电子邮箱: linzexin@ebidding.com 、 heda @ebidding.com
(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号
联系人: 元先生
邮 编: 528000
联系电话: 18929949255
电子邮件: yuanl@fspg.com.cn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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