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花桥经济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薛赵路西侧地块商住项目 已由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其他-昆花投核(202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乐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乐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花桥经济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薛赵路西侧地块商住项目幕墙工程(1#~20#楼 )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 花桥经济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薛赵路西侧 ;
2.2工程规模: 总幕墙面积约52861.38m2,包括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铝格栅幕墙、铝板雨棚等;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201.97m2,铝板幕墙约48410.07m2,格栅幕墙约4158.84m2,铝板雨棚约90.5m2。幕墙最高高度83.6m;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5857.3m2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M06G | 花桥经济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薛赵路西侧地块商住项目幕墙工程(1#~20#楼 ) | 花桥经济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薛赵路西侧地块商住项目幕墙工程(1#~20#楼 )(幕墙) | 4904.9966 | 480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3)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5)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7)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8)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9)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2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3.8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18日 0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采用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9.1工具软件使用费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9.4其他: / 。
招标人: | 昆山乐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四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涛 | 联系人: | 陈秦 |
电话: | 57109715 | 电话: | 5736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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