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8#-11#标准厂房及文体中心工程。工程规模:工程包括8#-11#标准厂房及7#楼文体中心工程组成,该场地没有设置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0560.71㎡,用地面积7536.6㎡。其中7#楼文体中心地上建筑面积2770.8㎡,占地面积923.6㎡;8#-9#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621.2㎡,占地面积20733.15㎡;10#-1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7175.54㎡,占地面积2991.8㎡。工程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南星社区。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中包括的7#楼文体中心工程铝单板幕墙、玻璃幕墙、网架、金属屋面等分项工程,须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主要工程量:铝单板幕墙(颜色灰白色,2.5mm厚)面积约:1280㎡,玻璃幕墙(6mm高透光双银Low-E+12空气+6mm透明双钢化均质玻璃/8mm高透光双银Low-E+12空气+8mm透明双钢化均质玻璃)面积约:1300㎡;网架及金属屋面面积约700㎡(网架重量约21T)。
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具有相应专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投标人。
2.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公司网站—招标信息栏,请相关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现场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505025243。
三、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15日12:00前。
3.交标截止时间:开标当天15:00前。
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15:30。
四、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及分项名称。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2.联系人和电话:工程科小刘 15605003169
七、监督部门
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32号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595-2238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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