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央商务区东海大道以北、亿嘉路以南地块建设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台建重大【2025】0043号
1.招标条件
台州市中央商务区东海大道以北、亿嘉路以南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8-331002-04-01-7711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台州市椒江永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台州市椒江永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台州天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台州市中央商务区东海大道以北、亿嘉路以南地块建设项目(幕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9798.20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4418.03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33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889㎡,地下建筑面积约33500㎡,幕墙面积约45313.43平方米,幕墙高度99.8米。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至新嘉北路、南至东海大道、西至和春路、北至亿嘉路 。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幕墙(单元式玻璃幕墙、框架式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等)、穿孔铝板、玻璃雨蓬、组合门窗、玻璃砖、断热铝合金门窗、地弹门、电动移门、防火门、铝板雨蓬、铝合金格栅、铝合金型材吊顶、铝单板吊顶、玻璃栏板、预埋件等。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3386739元。
2.3施工总工期: 配合总包进度计划竣工并移交整个幕墙工程,且幕墙施工单位在总包中间结构验收后8个月内完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具体详见业绩时间认定标准)□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幕墙工程签约合同价≥ 4500万元的幕墙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