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AY2025-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岭山镇连平畔山钢结构升降梯外架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大岭山镇连平畔山钢结构升降梯外架工程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大岭山镇连平畔山钢结构升降梯外架工程,主要内容为钢结构主体及玻璃幕墙外框层数5层等,总高度为 21m,工程总投资为269374.82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69374.82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69374.8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51000.55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0274.85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东莞市飞凡咨询有限公司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岭山镇连平畔山钢结构升降梯外架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8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2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推定。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2)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在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5号1802之七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5号1802之七开标室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文章推荐:
建工七建-西藏甘露藏药材规范化炮制研究基地项目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分包任务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三地办公区零星维修改造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