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保税生物医药科创园项目玻璃幕墙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CR1104-JC-2025-46-4
1.谈判条件
1.1新建保税生物医药科创园项目,谈判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保税生物医药科创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玻璃幕墙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保税生物医药科创园项目:位于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以南、 台山溪西路以西、宗 黄街以北、光谷五路以东。总建筑面积 65860.01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0127.16m2、地上建筑面积 55732.85m2),本项目建筑层数共计 20 层,其中地下 1 层,地 面 19 层(局部 5 层)。地下室层高 5.100m,首层层高 6.000m, 2 至 19 层层高均为 4.500m,室内外高差 0.100m。建筑总高度 91.600m。本工程包含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土建、装饰装修、 电气、给水、排水、消防、通风、室外铺装、室外管网、绿化、 景观小品及景观照明等专业。工程合同工期825天,合同金额26918万元。
2.2谈判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谈判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2.2.2 谈判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谈判方式。
3.谈判依据
3.1本次谈判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谈判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谈判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谈判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谈判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无。
6、履约信用要求:谈判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谈判人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谈判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谈判。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谈判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8、谈判人必须对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8时0分-2025年7月14日23时0分。潜在谈判人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谈判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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