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湾海洋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普陀湾海洋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幕墙工程)已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赋码2404-330903-04-01-46388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浙江芹江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地上建筑面积28768.68㎡。地上建筑为一栋十七层的商务办公主楼、五层的商务办公裙楼;建筑规划高度86.18米(室外地坪至主屋面女儿墙顶)。
幕墙:玻璃幕墙、铝板雨篷 、玻璃栏杆、铝板收口、铝板吊顶、铝合金百叶、汽车坡道玻璃钢架;玻璃幕墙最高点为85.68米,铝板雨蓬最高点为8.93米,玻璃栏杆最高点为69.18米。
汽车坡道玻璃钢架最高点3.2米,幕墙结构设计工作年限:25年,其中预埋件设计工作年限50年;后置埋件设计工作年限为30年;幕墙构件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PT-13-01-05-01地块,项目用地东至规划52#支路,南至滨海大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幕墙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167.0297万元。
2.3施工工期:200日历天,配合总包单位的施工工期。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体1000平方米及以上幕墙工程的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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