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晾晒场、停车棚及围墙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晾晒场、停车棚及围墙建设项目
2.1.2项目编号:2025-JWYZYY-G1006
2.1.3工程地点:河北省定州市
2.1.4建设规模:1.建设一个室外玻璃幕墙钢结构晾晒场;2.对原有北区停车棚进行扩建,并在南区新建两个停车棚3.对原有北院北侧围墙进行拆除重建并对周边下水进行修理改造。(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1.5招标控制价:641215元
2.1.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
2.1.8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以军队采购网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未在军队采购失信禁入罚期内(提供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1.3其他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1.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申领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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