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施工外装饰项目-观景窗及屋面雨棚等劳务分包工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施工外装饰项目-观景窗及屋面雨棚等劳务分包工程
2、项目编号:ACEG-2025041353001001
3、项目地点:合肥市中心图书馆幕墙工程包括A区图书馆11层,建筑物标高62.1m,B区文化展示中心5层,建筑标高32.4米。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幕墙施工面积约63763m2,其中横隐竖明玻璃幕墙约12747m2;开放式背栓石材幕墙约22406m2;铝板幕墙约28610m2。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要求: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3、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其他要求:品牌要求:密封胶:硅宝、白云、之江;化学锚栓:喜利得、鑫鱼、慧鱼;铝型材:栋梁、凤铝、坚美、亚铝;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434429.29元(税率为3%),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1、数额:合同总价的 3%,履约保证金接受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 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3、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 ;账号: 218101202004625422 。
10、其他要求: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1、其他事项: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8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8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不计算损耗,已现场实际完成验收合格量为准。
按月结算,每月20日对账,甲方在工程款到账30天后付乙方已结算工程款的80%,供货完成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结算工程款的85%,工程经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后,工程款到账30天后付至工程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支付。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前,乙方必须足额提供已对账工程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 现金、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建工三建自开),贴现利息我方不承担。每次付款前,需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吕工,电话:15156966540。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2863013。
附件一
1.工程量清单说明
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现场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完成量为准,不计算损耗。
2.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包括辅材费、劳务费、机械设备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质量提升、现场材料倒运、工完场清、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投标人一旦中标,不予调整。 3、投标报价中包括因与其它施工单位发生施工交叉而增加的费用,配合业主及甲方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而增加的费用。 4、投标报价中包含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检验检测费、试验费等。 5、投标报价中包含甲方提出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任务以及施工现场合理工作安排可能产生的费用。
3.其他说明
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除了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投标单位一旦中标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期间按投标单价确定不做调整。 2、投标人需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及图纸,并结合现场勘查,针对招标清单自报投标费率。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控制价,中标后合同单价=各分部分项含税控制单价×(中标含税总价/招标含税总价)签订合同。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
4.工程量清单: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序号 | 工作类别 | 子目名称 | 工作方式 | 单位 | 工程数量 | 重点子目 | 含税控制单价 | 含税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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